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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骑士”们,你的“头等大事”更新了

来源:金山网 时间:2023-07-02 06:37:21

7月1日 起 ,《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》(GB811-2022)正式施行。作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,新国标新增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:头盔表面摩擦力、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、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(雾度)。不过,记者这两天走访市场发现,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、头盔售卖店主对此反应比较平淡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记者走访:

头盔新国标来了,

市场反应平淡

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。数据显示,我市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超过120万辆,户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辆。与此同时,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一场解读头盔新国标媒体研讨会发布称,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,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%以上。因此,如何安全出行,选择、佩戴合格头盔涉及千家万户,成为关乎“骑士”们生命安全的重要议题。

据悉,头盔新国标最重要的指标集中在摩擦力、剪切力、耐磨性上。如,头盔表面摩擦力是模拟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,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。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,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。而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,则是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,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人二次损伤。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(雾度)规定,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%。

新国标对头盔的“头型”也作了修订。由旧标准的大、中、小、特小4个头型,修订为A、E、J、M、O共5个头型,兼顾成人和儿童的需求;按照形状分为全盔、四分之三半盔(春秋盔)和二分之一半盔(夏盔),适应了不同季节的需求。

每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翁先生表示,前段时间在手机上“刷”到电动自行车施行新国标的新闻。目前自己所用的头盔是两年前买电动自行车时赠送的。“用到现在质量还行,没打算这次特地换一个新国标头盔。”翁先生说。

记者走访头盔实体店、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,头盔价格差别很大,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。单只价格在50元以下的头盔大多没有缓冲内衬,也没有防碰撞的发泡材料缓冲层及头围调节旋钮。在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里,赠送头盔是市场通行规则,这些赠品有的具备3C标志,绝大多数则是没有3C标志的产品,拎在手上没有什么“分量感”。

在我市一家社区业主团购微信群里,“团长”赵老板这两天正十分应景地吆喝头盔,实物图片上标注“国家3C认证”“坚固耐用”“轻盈透气”等字样。头盔价格也不贵,每只39.9元,不过跟团者并不多。

真实事例:

戴盔还是“保命”?

并非危言耸听

业界将此次施行头盔新国标解读为“头等大事,保命新盔”。来自镇江司法、交管、医疗部门的真实事例显示,戴盔还是“保命”?并非危言耸听。

4月,镇江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。2021年9月13日,刘泳(化名)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美林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汽修厂南门附近。几乎同时,张超(化名)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出汽修厂大门,左转弯欲驶入道路。在法庭上,张超车辆行车记录仪上的一段截取视频可以看出,刘泳为了避让张超驾驶的车辆而紧急刹车,同时向左避让导致事故。事故发生5个月后,刘泳将张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赔偿已产生的医疗费12万余元。

公安部门经现场勘查、调查走访、检验鉴定后,明确了刘泳的头部等受伤情况,并认为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摔倒时未佩戴安全头盔,与伤情有直接因果关联。依照民法典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,经开区法院判决认定张超对刘泳的损失承担60%的赔偿责任。

去年6月底,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连续3天接到3起车祸导致颅脑外伤患者,医护人员感慨:有时候,生死之间就差一个头盔!3起车祸中最严重的一起,是一位女士当时骑车去接孩子放学,转弯时没注意,被其他车辆撞击后摔倒。由于这位女士未佩戴头盔,导致头部直接着地,颅骨骨折、颅内出血。这位女士被送到急诊室时人已昏迷,头部血肉模糊,诊断为头部受到重大撞击造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。医生表示,脑部出血会留下后遗症,后期生活质量将受影响,还可能诱发继发性癲痫。

交警部门表示,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,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,起到缓冲、减震的保护作用,防止85%的头部受伤。头盔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
交警部门:

选对头盔是前提,

正确佩戴是关键

此次施行电动自行车头盔新国标,被认为国家对“被动安全”的进一步重视。出行中,骑乘人员的“主动安全”意识其实更加重要。随着天气越来越热,很多骑乘人员的头盔又“戴不住”了;有部分市民会选择比较薄的头盔,感觉戴起来相对凉爽。“现在太阳这么毒,还是以防晒为主吧!我平常骑得不快,不戴头盔问题不大。”一位“不喜欢”戴头盔的女士说。

对此,交警部门重申: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一直都是常态化工作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要认为不戴头盔违法成本低,就抱有侥幸心理。据市交警支队事故数据统计分析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造成交通事故,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占比接近50%。

交警部门在市区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教育点,主要针对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教育。润州交警大队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教育点,会让闯红灯、不戴头盔的驾驶人通过“看交通事故视频”进行守法教育。绝大多数轻微违法驾驶人看过视频后,都心有余悸地表示遵守交通法规才是正道。

交警部门同时提醒:选对头盔是前提,正确佩戴是关键。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,选择适合自己头型、大小合适的合规产品,不要过紧或过松,以不夹脸、不晃动为准,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。骑行时,不系扣等于没戴,要注意系牢卡扣。骑行安全,从“头”开始。(记者翟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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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国标头盔怎么选?

一看: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,是否有3C认证,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。

二闻:闻一下有无刺激性气味,要选择无气味或者气味较小的产品。

三按:用手按压缓冲层,选择不出坑、不掉渣的产品。

四戴 :试戴舒适、贴合的头盔,有护目镜的要选择透光性好的镜片。

五问: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。新标准实施后,头盔分为A类(摩托车乘员头盔)和B类(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),A类头盔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,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。 翟进 整理

头盔需关注使用寿命

7月1日起施行的头盔“新国标”,除了新增3个安全性能指标,在适用性方面,“新国标”考虑到亚洲人的头型尺寸,而根据头盔的适应对象,“新国标”将头盔分为A类盔和B类盔,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,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;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,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乘员。

不过,和其他日用品一样,头盔的购买也不会是一劳永逸的。

一方面,安全头盔只要承受过撞击、发生过事故,即使外形没有明显损坏也建议更换;另一方面,安全头盔也有自己的使用寿命,一般为2到3年,因为头盔的制作材料像玻璃纤维、碳纤维、ABS等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损耗、破坏或者裂痕,从而不能保证其防护性能。

“由于长期骑行头盔需要暴露在各种天气中,壳体、缓冲层、佩戴装置、内衬棉、护目镜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从而老化,甚至会出现松脱情况,防护性能会显著降低,所以电动自行车头盔使用2年以上需要进行更换。”广东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建议消费者排查家里头盔是否符合“新国标”,是否过期。据中新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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